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和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印发的《湖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、《吉首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吉大发[2017]41号)、《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研通[2018]9号)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的有关要求,经本人申请、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申请人公开答辩以及会议讨论,拟报
2016级李洋阔同学参评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。
请全院师生监督、考察,如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,请于2018年9月17日12:00前与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联系。联系方式:0743-827102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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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9月12日